一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重慶美欣達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爐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
建設地點:重慶市長壽區化北路7號重慶長壽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廠區內
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預處理單元和協同處置單元,占地面積約17畝。其中預處理單元利用長壽經開區西南水泥廠房及廠區閑置地塊,新建固態(半固態)廢物預處理生產線及投加裝置;新建液態廢物預處理生產線及投加裝置;廢水收集系統;配備消防滅火系統,主要建構筑物包括固態(含半固態)、液態廢物貯存標準庫房,預處理車間標準廠房,辦公樓,總建筑面積共計12000m2;協同處置單元對廠區4800t/a熟料生產線(二線)水泥爐窯入窯口進行改造,建成投產后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6萬噸/日。本工程共計11000萬元,其中預處理單元投資8100萬元,協同處置單元投資2900萬元。本工程環保投資670萬元,環保投資所占比例為6.09%。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響及擬采取的措施
(1)大氣環境
本工程產生的廢氣主要有危險廢物貯存庫廢氣、危險廢物暫存及預處理車間廢氣及水泥窯窯尾廢氣。
危險廢物儲存庫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非甲烷總烴及少量惡臭氣體,經收集后入窯焚燒處置。在停窯狀態下,收集的氣體經“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由不低于30m高排氣筒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及速率均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50/418-2016)表1其他區域排放限值要求;惡臭氣體排放濃度及速率均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50/418-2016)表1其他區域排放限值要求。
危險廢物暫存及預處理車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粉塵、非甲烷總烴及少量惡臭氣體。其中粉塵經集氣罩(集氣率90%)收集后由布袋除塵器除塵后入窯處理,停窯時由不低于30m高排氣筒排放,排放濃度及速率均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50/418-2016)表1其他區域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及少量惡臭氣體經收集后入窯焚燒處置。在停窯狀態下,收集的氣體經“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由不低于30m高排氣筒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及速率均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50/418-2016)表1其他區域排放限值要求,惡臭氣體排放速率能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要求。
窯尾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煙塵(顆粒物)、SO2、NOx、NH3、HCl、HF、汞及其化合物、重金屬、二噁英類等,采用“高溫+堿性環境+分級燃燒+SNCR+急冷+布袋除塵”方法凈化后通過105m 高煙囪排放。二線窯尾煙塵、SO2、NOx、NH3的排放濃度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50/656-2016)的要求;處理后廢氣重金屬濃度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30485-2013)限值要求。
本工程實施后,正常工況各關心點及各網格預測點各項污染物濃度貢獻值均滿足相應標準要求;與現狀值疊加后,各關心點及各網格預測點各項污染物濃度預測值均滿足相應標準要求;非正常工況下各關心點及各網格預測點各項污染物濃度貢獻值、與現狀值疊加值均滿足相應標準要求。
(2)地表水
本工程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車輛沖洗及車間地面沖洗廢水、事故消防廢水、初期雨水及滲濾液。其中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園區中法水務污水處理廠處理。其余廢水、初期雨水及滲濾液經收集后暫存事故/雨水收集池,進入SMP系統作為含水率調節使用,最終入窯焚燒處置,不外排,不會對周圍地表水體造成影響。
(3)地下水
本項目擬采取合理、有效防滲措施和地下水跟蹤監測,對區域地下水環境的影響在可控范圍內。
(4)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破碎機、泵類、風機等設備噪聲,經采取減振、隔聲、消聲措施后,廠界噪聲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要求,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5)固體廢物
本項目各類固體廢物均能得到合理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
(6)環境風險
本項目涉及的風險物質主要為擬處置的固體廢物、處置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污染物等,主要風險事故類型為泄漏、火災。建設單位擬制定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只要嚴格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本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主要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地方相關規劃。生產過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經濟可行,能保證各種污染物達標排放,污染物排放能符合總量控制的要求,對周圍環境敏感點環境影響較小,環境風險可接受。在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本項目是可行的。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
有關項目環境影響的進一步信息,公眾可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索取簡本資料。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征求意見的范圍為本項目所在地周邊居民及對本項目關心的公眾。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于項目建設帶來的主要環境問題;對項目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的意見或建議等。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和起止時間
公示期間,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郵件等形式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出反饋意見,問詢及意見提出時間為本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重慶美欣達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工 電話:13368108611 郵箱:592798458@qq.com 地址:重慶市長壽區晏家化北路7號1幢1-1等6套房
(2)評價單位:北京欣國環環境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肖工 電話:01088395548-846 郵箱:xgh@xgh.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9號院B2座12層
發布單位: 重慶美欣達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8年7月3日